補助對象
榮民及榮眷。
補助標準
退輔會現行醫療補助分為「保險費」、「部分負擔自付額」及「健保不給付費用(醫療必須)」三部分,分述如下:
- 保險費:『無職榮民』全額補助,其『無職眷屬』補助70%。
- 部分負擔自付額:『無職榮民』不分在榮民或非榮民醫療體系皆全額補助,『有職榮民』限榮民體系內就醫,依退伍時官階別按一定比率補助。
- 健保不給付(醫療必須):『無職榮民』於榮民醫療體系就醫補助,包含掛號費、健保二人病房差額、就養榮民伙食費差額,及藥衛材(退輔會核准項目)等費用;『有職榮民』及『無職榮民』於榮民醫療體系之掛號費皆免繳。
申請方式
請洽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榮民醫院。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