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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0~2歲嬰幼兒保健資源

保健服務類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新生兒聽力篩檢

一、對象:設籍本國未滿3個月之新生兒。
二、內容:
(一)篩檢地點:
1.特約醫療機構出生者, 由接生醫院提供篩檢。
2.未於特約醫療機構出生者,於出生3個月內持健保卡(出生2個月內未領健保卡者,得依附母親或父親健保卡)至有提供非該院出生新生兒聽篩之特約醫療機構受檢。
(二)特約醫療機構請洽詢:
1.各區衛生所。
2.衛生局(專業服務/婦幼保健)http://www.health.taichung.gov.tw/
3.國民健康署http://www.hpa.gov.tw/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特約醫療院所 衛生局 2526-5394#2411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兒童預防保健 一、對象:提供7歲以下兒童7次(1.5歲前4次;1.5至2歲、 2至3歲及3至7歲各乙次)預防保健服務。
二、內容:身體檢查、發展評估及衛教指導,檢查時請攜帶健保卡、兒童健康手冊至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及衛生所檢查。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特約醫療院所及衛生所 衛生局 2526-5394#3196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嬰幼兒各項常規預防接種 一、對象:設籍本國之嬰幼兒及學幼童、外籍父或母有居留証或加入健保之嬰幼兒
二、內容:
(一)提供常規各項預防接種(疫苗項目:卡介苗、B型肝炎疫苗、白喉破傷風非細胞性百日咳b型嗜血桿菌及不活化小兒麻痺五合一疫苗、水痘疫苗、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日本腦炎疫苗、每年於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期間,免費提供6個月以上至學齡前之幼兒接種流感疫苗)
(二)疫苗由公費提供,接種疫苗之掛號費及診療費由各執行接種之醫療院所依其收費標準收取。
三、應備文件:健保卡、兒童健康手冊及其他證明文件。
四、預防接種諮詢專線:04-25270780。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各區衛生所及合約院所 衛生局 預防接種諮詢專線:2527-0780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幼童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 一、公費疫苗接種對象:
(一)提供98-102年出生滿1-5歲,且其過去未曾接種或尚未完成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接種時程的幼童,接種該項疫苗。
(二)5歲以下高危險群(六大類族群(1)脾臟功能缺損(2)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含愛滋病毒感染者)(3)人工耳植入者(4)慢性疾病【慢性腎病變(含腎病症候群)、先天發紺型心臟病(含心臟衰竭)、慢性肺臟病(氣喘除外)、糖尿病】(5)腦脊髓液滲漏(6)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或器官移植者。)
(三)5歲以下低收入戶。
(四) 9 9 年以後出生且設籍山地離島偏遠地區。
(五) 5 歲以下中低收入戶 (六)5歲以下肌肉萎縮症幼童
二、內容:若符合上述條件之對象,請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健保卡及相關證明文件(診斷證明書、低收入戶證明、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中低收入戶證明)至接種單位核對,並經醫師健康評估後接種 。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各區衛生所及合約院所 衛生局 預防接種諮詢專線:2527-0780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補助常規疫苗接種診察費 一、對象:13 歲以下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學幼童。
二、內容:
(一)實施對象至預防接種合約院所接補種公費常規疫苗,每診次補助診察費100元。其餘掛號費、部分負擔等費用,院所得依各縣市衛生局訂定之標準內收取。
(二)院所除掛號費、部分負擔等費用外,不得再另收取診察費差額。
(三)補助診察費之疫苗(含括接/補種)詳洽接種單位。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各區衛生所及合約院所 衛生局 預防接種諮詢專線:2527-0780

【資料來源: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好孕連連福利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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