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的就醫經驗可能是兒童創傷的來源,沒有適當的支持及說明,兒童無法去瞭解為什麼燈光是昏暗的,為什要肢體約束?對於陌生的環境產生莫名的害怕與焦慮,無法用言語直接表達,而是用身體、情緒、行為來表達,對自己、他人出現踢、咬、捶的身體攻擊行為,也可能出現吸手指頭、尿床、少與他人互動等退化或退縮行為,健康照護應依循兒童發展的知識來應用,並且尊重兒童及家庭的權利應盡可能給予滿足。平靜和舒適的孩子比較少痛苦及焦慮、節省醫護人員治療時間,並且縮短住院時間,治療應該是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兒童因身心發展的限制,較無法領略危險的意義,對於環境的 警覺性與判斷能力較差,因此受傷的機會也較大。在入院時即住院病童進行危險因子評估,並擬定防護措施,依照病童的個別性給予合宜的措施,給予病童及家屬預防跌倒的觀念,強化跌倒傾向內察力,提供個別性護理指導,是減少跌倒發生的重點,預防兒童跌倒是醫師、護理人員、家屬共同的責任。另對於意識不清需要保護治療,或病童移動可能會傷及本身或破壞治療效果,但無法自我控制時會使用約束。約束過程中應設計合適活動,以減少感覺剝削與不動的合併症。
兒童安全議題包含層面相當廣,用電、熱水等設施設備及環境設計也需要特別重視,空間設計為安全時是可促進療癒,減少壓力,提供友善及安全的兒童醫院給病童和家庭。
【撰文/中國醫藥大學兒童醫院 護理部 李若樺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