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老人身心機能退化或獨居時,提昇老人自我照顧能力,保障老人生命安全,於老人家中裝設主機與隨身按鈕,透過連線與二十四小時服務中心聯繫,提供緊急事件之處理。
服務對象
設籍該縣市,經評估為有緊急救護需求的中低收入獨居老人。
服務項目
- 24小時緊救援通報。
- 意外事件及緊急事件單位之聯繫。
- 救護車緊急救護之聯繫派遣。
- 緊急聯絡人通知。
補助標準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全額補助(每月月租費補助在1,500元左右)。
申請方式
以電話或親自至各縣市社會局(處)、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證明
- 其他相關文件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