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謝-法律資源

法律資源

資源名稱 服務對象/申請資格 資源內容 申請方式 諮詢窗口或網站連結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法律扶助不分國籍,只要合法居住在台灣,並符合下列的條件,就能申請法律扶助: 1.法律案件要有道理。 2.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財產、所得在一定額度以下。 3.不審查資力的刑事案件類型: 涉犯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等情形。 因智能障礙致未能為完全陳述,審判長或檢察官認有選任辯護人或代理人之必要者。 原住民於偵查中或依通常程序起訴或審判者。 本會受理之法律扶助案件類型,包括民事事件、刑事事件、行政事件、檢警調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在場及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 (不予服務之案件類型,請洽各窗口) 電洽或親洽 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497號7樓A室(國泰忠明大樓)
電話:(04)2372-0091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 一般民眾 台中分會於「台中地方法院」駐點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9:00~12:00(現場排隊)
電洽或親洽 服務地點:台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1樓
台中分會電話:(04)2372-0091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 一般民眾 台中分會於「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駐點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9:00~12:00(現場排隊)
電洽或親洽 服務地點:台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1樓
台中分會電話:(04)2372-0091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 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受重傷者及性侵害犯罪行為被害人 法律協助、經濟協助、心理及其他協助 電洽或親洽 服務地點:台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5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本署五樓)
免付費專線:0800-005-850轉8-2-2
市話專線:(04)22247765 (04)23690809

【編輯/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社會工作室 賴宛瑜社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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