痙攣

前言

痙攣是由於陣發性皮質神經元放電所造成,是腦功能異常的症狀,也可能是潛在疾病的症狀。痙攣是癲癇的必然特徵,然而,並非所有的痙攣均為癲癇。癲癇是指慢性痙攣異常,且合併有反覆發作稱之。

病因

痙攣異常大多數為原發性,也可能是續發性的,如胎兒期、出生時及初生後的腦損傷所造成。而此損傷可能由於創傷、缺氧、感染、外生性或內生性毒素及其他各種因素引起。在二歲以前,痙攣的發生率較其他年齡層的兒童均要高。癲癇性痙攣分為二大類,即為局部型與泛發型痙攣。 成因如下:

  1. 高燒
  2. 腦膜炎或腦炎
  3. 其他

臨床症狀

  1. 體溫上升
  2. 大哭並且失去意識
  3. 僵硬,停止呼吸
  4. 四肢抽動
  5. 失禁
  6. 昏睡

 痙攣

  • 局部型痙攣:可能有預兆,例如不正常的流涎、語言中斷,部份肢體會有麻木、刺痛感,感覺異常,幻影或影像形成,維持僵直的姿勢,可能突然停止動作,迷惑的注視半空中。會重覆出現無目的複雜的動作,如走路、跑步、踢、笑或說話不連貫。
  • 泛發型痙攣:通常在發生前沒有預兆,突然全身抽慉。

泛發型痙攣通常分為

  • 強直期:約持續10-20秒,其表徵為眼球上吊、意識喪失、上臂呈屈曲狀,腿頭及頸部伸張,呼吸暫停唾液分泌增加,吞嚥反射消失。
  • 陣攣期:約持續30秒,其表為徵猛烈的抽搐動作,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

診斷

包括病童詳細的病史、實驗室檢查、腰椎穿刺、電腦斷層掃瞄、腦波、腦組織超音波掃描及磁振造影。

危險性

由於痙孿而導致死亡的機率無限接近於0

發作時的處理方法

  1. 搬東西
  2. 打屁股
  3. 不阻止
  4. 不強迫
  5. 要求惻趴
  6. 找醫生

熱性痙攣

由於發燒所引起的抽筋現象此現象為良性,不會有後遺症容易復發帶有遺傳性。

治療痙攣發作的目標有:

  1. 控制痙攣之發作或減少發作頻率。
  2. 應儘可能找出病因並加以矯治。
  3. 協助有痙攣復發之病童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4. 治療以藥物為主,大多數不需外科手術。
  5. 應避免失眠、酗酒及過度換氣。

注意事項

  1. 痙攣發作時不可任意或強制約束病童,應移走身邊危險物品。
  2. 若在有咬到舌頭之虞時,可將壓舌板放於口中,避免咬傷舌頭;病童牙關緊閉時,不可硬塞。
  3. 使病童側臥,促進分泌物排除及維持呼吸道通暢。
  4. 當病童入睡或休息時要使用床欄且要加護墊,以免不慎跌落或撞擊。
  5. 讓病童配戴使用藥物卡。
  6. 不可任意中斷藥物。

【資料來源: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衛教健康分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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