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喘息服務

機構喘息

為體恤家庭照顧者之辛勞,協助家中需要長期照顧的家人,在優良合格的機構中,接受全天日常生活照顧,同時讓照顧者休息一下,獲得較佳的生活品質。

服務對象

  • 主要照顧者或被照顧者,設籍該縣市並實際居住者。
  • 由家人居家連續照顧1個月以上者。
  • 需為無傳染性疾病、攻擊行為及病情穩定者。

補助標準

  • 輕度及中度失能者:每年最高補助 14 天。
  • 重度失能者:每年最高補助 21 天。
  • 補助受照顧者每日照顧費以新台幣 1,000 元計,可配合使用機構及居家喘息服務。
  • 依家庭經濟狀況提供不同補助標準: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由政府補助90%,自付10%,一般戶由政府補助70%,自付30%。

申請方式

  • 以電話或親自至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身分及戶籍證明文件。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證明(一般戶者免附)。
  • 其他相關文件。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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