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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老人住宅修繕
補助對象
設籍於該縣市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長者,三年內未接受本項補助者。
改善內容
臥室、廚房、衛浴等設施設備、無障礙環境及住宅安全輔助器具。
補助標準
應備文件
申請方式
請洽各縣市社會局(處)老人福利科(課)、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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