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嚴重藥害 六大前兆不忽視

30歲張小姐服用藥物一個月後發現身體出現紅疹、喉嚨疼痛、口內潰瘍與輕微發燒,原以為僅是感冒症狀與季節濕疹,分別前往皮膚科與家醫科診所就醫,且未主動告知醫師用藥史,仍然持續服用原本的藥物,沒想到隨後竟出現全身水泡與嚴重潰爛,經過醫療人員細心治療才從鬼門關前救回一命。

藥物過敏雖無法預期,但正當使用藥物情形下發生嚴重過敏的機會相當罕見。雖然大多數過敏症狀輕微,但少數患者若錯失診斷時機,未能及早停藥並妥善治療,有可能引發更嚴重的皮膚不良反應甚至危及生命。

藥物過敏常見早期六大前兆症狀如下:

「疹」-皮膚紅疹、搔癢或水泡

「破」-口腔黏膜潰瘍

「痛」-喉嚨疼痛

「紅」-眼睛不適(紅腫、灼熱)

「腫」-眼睛、嘴唇腫

「燒」-發燒。

上述這些症狀可能在服藥後數日內發生,也可能二至三個月才出現。藥害救濟基金會提醒民眾,每次就醫應主動告知過敏史,並且於用藥期間留意自身狀況,若出現一個以上的可疑症狀,患者應儘速回診並攜帶可供辨識的藥物或記錄單,及早接受診斷與治療,盡可能防止嚴重藥害的發生。

 

[資料來源: 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撰文者/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藥劑部 黃玟娟藥師/謝右文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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