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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2~6歲嬰幼兒福利資源

福利服務類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育兒指導服務 一、對象: (一)準爸媽 (二)新手爸媽:實際居住於本市,家中育有2足歲以下幼兒 (三)育有2足歲以下雙胞胎及多胞胎家庭 (四)弱勢家庭:實際居住於本市,家有6足歲以下幼兒且符合低收入戶、單親、身心障礙、隔代教養等經本局評估有需求之家庭。
二、內容: (一)嬰幼兒照顧諮詢(專線:04-23730885) (二)團體主題模式活動:如嬰幼兒按摩、副食品製作、親子律動、心理支持 (三)到宅指導服務。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 社會局 2228-9111#37505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經濟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一、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未滿18歲之兒童及少年(年滿15歲未繼續升學者除外),且未獲政府所提供其他項目生活補助及未接受公費安置收容者,且符合父母雙亡、一方死亡、父母離異、一方罹患重大傷病、無力撫育等情形之兒少。
二、內容:每人每月補助1,900元。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各區公所 社會局 2228-9111#37503、37513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中低收入家庭內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 一、對象:符合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且未領有政府其他全民健康保險費之18歲以下兒童及少年。
二、內容:補助全額健保費。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各區公所 社會局 2228-9111#37524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發展遲緩兒童交通費及療育費補助 一、對象:設籍本市並已通報本市兒童發展通報中心0-6歲幼兒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未達就學年齡之疑似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二)已達就學年齡,經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二、內容:每人每次最高補助交通費200元,每月最高補12次(低收入戶家庭不限次數)、療育費補助每人每次核實支付,一般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4,000元,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5,000元。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各區公所、兒童發展通報中心、兒童發展社區資源中心(第1~6區) 社會局 2228-9111#37509、37511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兒童臨時托育服務 一、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之0-12歲弱勢家庭或多胞胎兒童,且受托於本市合法立案之合作幼兒園、合作托嬰中心或社區保母系統之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本市列冊低收入戶 (二)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 (三)多胞胎家庭(0-3足歲) (四)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2.5倍,動產按全家人口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者(單人新臺幣250萬元,每多1人多25萬元),不動產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之單親家庭、身心障礙者家庭、失業者家庭、夜間工作者家庭、多胞胎家庭(3-未滿12歲) (五)危機家庭。
二、內容:每月提供最多40小時、每年最高240小時之免費臨托服務。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本市合法立案之合作幼兒園、合作托嬰中心或社區保母系統 社會局 2228-9111#37506、37514、37512、37516、37525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低收入戶暨弱勢兒童少年醫療補助 一、對象:設籍本市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未滿18歲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或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之弱勢兒童及少年。
二、內容:補助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訓練費、協助繳納積欠之健保費、住院期間之看護費、膳食費及住院費用、未婚懷孕生產、流產醫療費用、因早產及其併發症所衍生之醫療及住院費用、親子血緣鑑定費用、無健保投保資格個案之醫療費用等。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各區公所 社會局 2228-9111#37503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一、對象:設籍本市或實際居住本市超過6個月無戶(國)籍之弱勢家庭未滿18歲之兒童及少年,未獲政府其他項目生活補助或未接受公費收容安置,家庭有父母離婚、失蹤、失業、入獄、患有重大傷病、精神疾病等情形,致生活陷入困境,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1.5倍及本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80%,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並經指派社工員訪視評估確有扶助需求。
二、內容:每人每月最高補助3,000元,扶助期間以6個月為原則,經調查訪視如認有延長必要,最多補助1年。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各區公所 社會局 2228-9111#37707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一、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未獲政府其他項目生活補助或未接受公費收容安置,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2.5倍及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並符合申請特境條件者。
二、補助項目及內容:
(一)緊急生活扶助:按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核發,每人最高補助3個月。
(二)子女生活津貼:15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每人每月1,905元。(103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1,927元)
(三)子女教育補助身分認定: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學雜費減免60%。
(四)兒童托育津貼:應優先獲准進入公立托教機構;未滿6歲子女或孫子女進入私立立案幼兒園,每人每月1,500元,每學期9,000元。
(五)傷病醫療補助:本人及6歲以上未滿18歲之子女或孫子女,最近3個月內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超過3萬元,最高補助70%,每人每年最高補助12萬元。
(六)創業貸款身分認定:年滿20歲並符合申請資格者,持區公所核發之特殊境遇身分認定公文,逕向銀行申請。
(七)法律訴訟補助:為家庭暴力受害者,應於訴訟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最高補助新臺幣5萬元為限。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各區公所 社會局 2228-9111#37605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兒童福利服務中心 一、對象:12歲以下兒童及一般民眾。
二、內容:館內設有遊戲室、展覽室、圖書室、親職教育室等,為民眾及兒童提供休閒娛樂、閱讀、藝文欣賞及研習等多元化的服務。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兒童福利服務中心 社會局 2635-2551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Bookstart閱讀起步走0-5歲嬰幼兒閱讀推廣活動 一、對象:設籍本市0-5歲嬰幼兒。
二、內容:Bookstart活動辦理期間,請家有0-1歲之嬰兒家長,持戶口名簿至嬰幼兒戶籍所在之區圖書館辦理幼兒借閱證,並參加圖書館辦理之父母講座、贈書儀式及相關閱讀推廣活動,即可領取嬰兒閱讀禮袋1份;2-5歲之幼兒,需辦理借閱證並參加寶寶回娘家活動,即可領取閱讀禮袋1份,活動內容含父母講座、贈書儀式及相關配套閱讀活動,禮袋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各區圖書館 文化局 2228-9111#25317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托育資源中心 一、對象:含現居地或戶籍地於本市之 1.未滿3歲嬰幼兒及其照顧者。 2.準爸爸、準媽媽。 3.其他有托育資源需求的民眾。
二、內容:托育資源諮詢、親職教育、嬰幼兒活動、親子活動、免費圖書教具借用、社區巡迴服務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各托育資源中心 社會局 2228-9111#37505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育兒補給站 一、對象:0-3歲嬰幼兒及一般家長。
二、內容:彙整各區文化中心、圖書館、社區保母系統等單位所舉辦之一系列0-3歲幼兒相關活動,活動內容主要分為五大類,包括親子活動、親職講座、親子共讀、影片欣賞、在職研習及教育訓練。欲取得相關活動資訊,歡迎請至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網站-分眾導覽-兒童青少年-育兒補給站查詢。(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社會局 社會局 2228-9111#37514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社區保母系統 1.提供家長免費的媒合服務及托育服務相關問題的諮詢。
2.托育問題諮詢。
3.提供托育服務契約書範本供家長、保母參考,在媒合成功之後雙方可以簽訂契約書以保障雙方的權益。
4.協助家長申請托育費用補助、平價補助(針對家有2歲以下收托於本市社區保母系統保母之幼兒)。
5.提供(收托於本市社區保母系統保母之幼兒)家長借閱圖書、教具。
6.辦理親職活動及課程。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各區保母系統 社會局 2228-9111#37506、37514、37512、37516、37525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早期療育服務 資源網絡 一、對象:設籍或居住臺中市0-6歲嬰幼兒在動作、語言、認知、社會情緒及生活自理方面有疑似明顯發展遲緩的兒童。 二、內容:辦理早療通報、個案管理、家庭支持性服務、托育機構巡迴輔導服務等。
三、早期療育服務資源網絡。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如附件 社會局 2228-9111#37509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聽覺障礙口語教室 一、對象:0-7歲學齡前聽障兒30人(含團體班和個別班)。
二、內容:
(一)專業服務:聽語訓練服務、制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並召開會議、轉銜服務、班級宣導。
(二)家庭支持服務:
1.早期介入服務:諮詢、轉介服務、開案評估/晤談、計畫擬定、服務提供、資源連結、家庭訪視、追蹤輔導、結案評估。
2.聽障家庭關懷服務:家長知能研習、家長互助團體、家長學習護照、體驗親子活動。
(三)社區宣導活動:
1.業務宣導活動:倡導聽障相關資訊及預防保健知識。
2.教學成果展示、年中辦理畢業典禮。
受理單位 權責單位 洽詢電話
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聲暉綜合知能發展中心 社會局 2228-9111#37304

【資料來源: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好孕連連福利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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