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社會保險資源

資源名稱

服務對象/申請資格

資源內容

申請方式

諮詢窗口或網站連結

癌症重大傷病

病人確診罹癌後即可開立(5年)

治療癌症期間可免健保部分負擔

確診後由醫師開立重大傷病申請書,民眾攜申請書及身份證自醫院批價櫃台辦理,約10-14個工作天後持健保卡過卡確認即可。

健保諮詢服務專線:

0800-030598

健保署中區業務組:

04-2258-3988

勞保失能給付

因癌症符合勞保失能給付請領標準者

依照勞保失能給付標準等級表之規定

檢附相關文件,可至各地辦事處、勞保局索取或勞保局網站下載。

失能給付查詢電話:(02)2396-1266轉2250

農保身心障礙給付

因癌症符合農保身心障礙給付請領標準者

依照農保身心障礙給付標準等級表之規定

檢附相關文件,送所屬投保農會轉勞保局提出申請。

備註:申請表單請逕洽各投保農會或本局各地辦事處索取或勞保局網站下載。

(02)2396-1266轉2330或洽各地農會

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因癌症符合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請領標準者

依照農保身心障礙給付標準等級表之規定

檢附相關文件,可至各地辦事處、勞保局索取或勞保局網站下載。

(02)2396-1266轉6022

【編輯/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社會工作室 賴宛瑜社工師、蕭伊珊社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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