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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餐服務

送餐服務

服務對象

設籍該縣市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失能老人(含僅 IADLs 失能且獨居老人)。  

補助標準

每人每天補助一餐,每餐補助50元。 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補助90%,自行負担10%。  

申請方式

符合資格,由服務提供單位安排送餐到家,相關問題請洽各縣市社會局(處)老人福利科(課)。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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