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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救援服務

緊急救援

因應老人身心機能退化或獨居時,提昇老人自我照顧能力,保障老人生命安全,於老人家中裝設主機與隨身按鈕,透過連線與二十四小時服務中心聯繫,提供緊急事件之處理。  

服務對象

設籍該縣市,經評估為有緊急救護需求的中低收入獨居老人。

服務項目

  • 24小時緊救援通報。
  • 意外事件及緊急事件單位之聯繫。
  • 救護車緊急救護之聯繫派遣。
  • 緊急聯絡人通知。

補助標準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全額補助(每月月租費補助在1,500元左右)。

申請方式

以電話或親自至各縣市社會局(處)、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證明
  • 其他相關文件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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